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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投资移民办理流程、条件、费用明细
    ◆香港投资移民办理流程图
 
初步评估及签署委托书,缴付定金及提交护照、相片
办理第三国居留权文件(约15个工作日)
整理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
6-8星期内:获取原则性批准通知书,可获得一个为期3个月的多次往返签证
实现指定金融、地产项目在港650万港币的投资递交已投资项目证明文件到香港入境处
6-10周获正式批准通知书,领取2年香港入境签证, 在30天内 持该签证与中国护照进入香港一次, 并向入境处申请身份证, 30天后可领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。
每年向香港入境处汇报在港投资项目流动情况直至7年后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
 

     ◆香港投资移民条件

     一、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

     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(投资者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。

       计划适用人士及资格准则: 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:
    ● 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(本公司代办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);
    ● 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    ● 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及台湾居民;
    ●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。

     二、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,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: 
    ●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    ● 在提出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;
    ● 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;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投资者可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)
        ⑴ 房地产---投资者可投资于香港的商用、工业或住宅物业,包括土地和楼花。根据计划来港居留而购买的物业,数目不限;
        ⑵ 金融资产---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、后偿债项、基金
        ⑶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
        ⑷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
    ◆香港投资移民费用明细

   1、申办费   5000RMB(签合同时支付,不论最后是否拿到签证都不退)
   2、签合同   8万RMB(包括2万RMB中介费+6万海外律师费)
       办理第3国PR(几内亚比绍或者冈比亚)   12万RMB
      *如果未拿到第3国PR的话,2万RMB中介费+6万RMB海外律师费+12万RMB办理第3国PR费用全退
   3. 获得原则性批准信    付4万RMB中介费
     
      总计费用245000RMB

   注:公证费、银行汇费、体检费、翻译费、签证费、护照办理费、会计报表和税务审计费、英语培训费、机票费等其他费用不包括在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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